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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1章 (补更一)一眼万年

这个藩镇过于凶猛
“哎呀!”

吴鹤年瞬间懵了,脑中一片空白。

他预想中的“象征性”敲打完全没有出现,取而代之的是雨点般密集而又实在的棍棒。

他只觉得肩膀、后背、手臂、大腿,无处不痛。

“啊!”

“哎哟!别打脸!疼疼疼!”

“各位仙子,手下留情!”

什么文人风骨,什么使君脸面,在这一刻全都荡然无存。

吴鹤年被打得抱头鼠窜,狼狈不堪,他那身崭新的儒衫很快就变得皱皱巴巴,鬓角的牡丹花也不知被打飞到了哪里。

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狗子。

在“打”字出口的瞬间,他低吼一声,第一时间双手抱头,猛地弯下腰,用他那坚实的后背硬扛所有攻击,不管不顾地朝着房间最深处的梳妆台猛冲。

棍棒砸在他背上发出“砰砰”的闷响,他却哼都不哼一声,硬是凭借着一身蛮力,在娇叱与棍棒的海洋中,杀出一条“血路”。

吴鹤年就惨了,他左躲右闪,反而处处挨打,被打得鼻青脸肿,衣衫不整,最终还是连滚带爬地冲过了重围,扑倒在梳妆台前,只觉得浑身上下没一处不疼。

他狼狈地抬起头,这才看清了端坐于镜前的新妇。

崔莺莺身着一袭天青色的嫁衣,鲜活而华贵,在烛光与日光交织的闺房中,散发着温润的光泽。

繁复的云纹刺绣上,金丝银线交织流转,尽显奢华而不失雅致。

她手中一柄精致的合欢扇,遮住了大半娇颜,只露出一双宛如秋水般的明眸。

此刻,那双明眸正微微弯起,带着一丝忍俊不禁的笑意,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狼狈不堪的吴鹤年。

吴鹤年强忍着浑身剧痛,挣扎着爬起来,对着崔莺莺拱了拱手,说话都有些漏风:“小……小姐,刺史……刺史命在下前来迎娶,还请……还请小姐移步。”

崔莺莺轻轻颔首,并未说话,由贴身侍女小铃铛搀扶着起身。

在闺阁之外,崔瞿与崔莺莺的父母崔云夫妇早已泪光闪烁。

崔莺莺对着祖父与父母,郑重地行三叩首大礼。

女儿即将远嫁,此去山高水远,再见不知何年,离别的伤感瞬间弥漫开来。

泪水,终是忍不住从崔莺莺的眼角滑落。

崔瞿上前,亲手扶起自己的孙女。

他没有说那些“为家族争光”、“辅佐夫君”的场面话,而是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,沙哑地说道:“莺莺,此去,不是为崔家,是为你自己。去寻你自己的天地。”

“记住,若他日他负了你,清河崔家……永远是你的退路。”

崔莺莺浑身一震,她泪如雨下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“阿爷……”

在小铃铛的搀扶下,崔莺莺一步三回头,最终登上了那辆装饰得如同移动宫殿般的华美婚车。

浩浩荡荡的队伍,在再次响起的震天鼓乐声中,载着清河崔氏的希望,缓缓离去,踏上了前往歙州的道路。

府门口,伤感过后,崔瞿重新露出笑颜,转身对着满堂宾客拱手高声道:“诸位,新妇已启程,我崔氏的喜宴,现在开始!开宴!”

……

接到新妇,归途便不容有丝毫耽搁。

吴鹤年与狗子不敢大意,队伍日夜兼程,向着歙州的方向疾驰。

这一路上,狗子的神经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。

他深知此行的重要性,车中的崔莺莺不仅是未来的主母,更是刺史府与清河崔家最重要的纽带,是江南未来格局的关键棋子。

一旦有任何差池,不仅是两家联盟的破裂,更是对主公刘靖声望的致命打击。

到那时,就算他引刀自刎,也难以弥补。

他麾下的二百玄山都甲士,亦是如此。

这些都是跟随刘靖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百战精锐,此刻更是神经紧绷,连夜间宿营睡觉都是甲胄不离身,兵器不离手。

行至一处名为“鹰愁涧”的险要关隘时,天色已晚。

此地两山夹一谷,道路狭窄,是天然的伏击之所。

“停!”

狗子猛然抬手,整个队伍瞬间静止。

空气中,似乎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和马匹的腥臊味。

“有情况!”

狗子低喝一声:“结圆阵!护住婚车!”

二百玄山都甲士的反应快如闪电,无需多言,瞬间便以婚车为中心,结成一个外疏内密的防御阵型。

盾牌手在外,弓弩手在内,长矛从盾牌缝隙中伸出,如同一只瞬间竖起尖刺的刺猬。

一股冰冷肃杀的气氛瞬间弥漫开来,将之前一路的喜庆冲刷得一干二净。

车厢内的崔莺莺和小铃铛也感受到了这股紧张的气氛,小铃铛吓得脸色发白,紧紧抓住崔莺莺的衣袖。

崔莺莺虽然心中也紧张,但她毕竟是世家贵女,强自镇定道:“莫慌,外面有玄山都的精锐,不会有事的。”

吴鹤年更是吓得面无人色,他躲在一辆辎重车后,只探出半个脑袋紧张地张望。

“前方斥候!”

狗子厉声喝道。

两名斥候如鬼魅般从前方的黑暗中闪出,单膝跪地:“都头!前方二十里,发现淮南军踪迹,约有三百骑!”

“他们似乎刚劫掠了一个村子,正向我们这边而来!”

“三百骑?”

狗子眼中寒光一闪:“不知死活的东西!传我将令,弓弩手上弦,听我号令!其他人,准备接敌!”

紧张的对峙在寂静的山谷中持续了近一炷香的功夫。

山风呼啸,仿佛鬼哭狼嚎。

远方,马蹄声由远及近,越来越清晰。

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一场血战在所难免时,那马蹄声却在数里之外停顿了片刻,随即调转方向,迅速远去。

显然,对方的斥候也发现了这边这块硬骨头,在探明了玄山都的精锐旗号和森严的军阵后,那三百骑兵自知占不到便宜,选择了悄然退去。

直到对方的马蹄声彻底消失,狗子才真正松了口气,抹了一把额头上不知何时渗出的冷汗。

当队伍的头马终于越过大会山时,一直紧绷着神经的狗子,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
进了歙州地界,就等于回了家,彻底安全了。

舟车劳顿,饶是崔莺莺一直待在奢华舒适的马车里,也感到了深深的疲惫。

队伍在抵达绩溪后,休整了一日,才再次启程,前往歙县。

此刻的歙州刺史府,早已是张灯结彩,喜气冲天。府中上下,无论是官员还是仆役,脸上都洋溢着喜悦。

“迎亲队伍入城了!”

一名亲卫自城门飞奔而来,高声禀报,让府内本就热闹的气氛,瞬间达到了顶峰。

一身盛装的刘靖,嘴角终于抑制不住地勾起一抹发自内心的笑容。

他今日所穿,并非寻常的大红喜服,而是一身严格按照亲王规制、由顶尖匠人赶制而成的绛纱袍。

袍身以蜀中进贡的最上等“缭绫”为料,其色深红,沉稳而不失喜庆,在堂中烛火的映照下,袍面仿佛有流光浮动。

宽大的袍袖与衣摆之上,皆以最考究的暗金丝线,用平金绣的手法,绣满了繁复而威严的“麒麟踏祥云”图纹。

那麒麟昂首怒目,四蹄生风,栩栩如生,仿佛下一刻就要从袍身上踏出,尽显霸主气象。

腰间,一条以整块和田白玉打造的玉带紧紧束住,玉带之上,同样浅浮雕着麒麟纹,与袍身完美呼应。

玉带正中,悬着一枚象征身份的鱼符,更添几分威仪。

头上,一顶以乌纱制成的改良式璞头,将他满头黑发束起,显得精神奕奕。

脚下,一双皂色乌皮履,鞋面光洁如镜。

他本就生得俊美无俦,面如冠玉,此刻换上这身繁复而尊贵的礼服,更显得身姿挺拔,气宇轩昂,一双眼眸灿若朗星。

平日里积蓄于眉宇间的、尸山血海中磨砺出的杀伐之气,被这浓浓的喜庆冲淡,只余下一种令人心折的雍容。

铜钱如雨,不断从迎亲队伍中泼洒向两旁,换来百姓们一声声发自肺腑的祝福。

歙州能在乱世中得享安宁,皆赖刘靖之力,百姓对他的爱戴,真诚无比。

最终,队伍在刺史府门前停下。

刘靖在胡三公、青阳散人等一众心腹的簇拥下,亲自走出府门相迎。

狗子翻身下马,快步上前,在万众瞩目下单膝跪地,抱拳沉声道:“启禀主公!末将幸不辱命,已将夫人安全接回!”

他声音洪亮,带着一丝完成重任后的激动。

刘靖快步上前,亲手将他扶起,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,看着他那风尘仆仆却精神亢奋的样子,千言万语,最终只化为一句:“辛苦了,狗子。”

一句简单的“辛苦了”,却让狗子这个铁打的汉子眼眶一热。

而另一边,吴鹤年一瘸一拐地凑了过来,指着自己那青一块紫一块、堪比调色盘的脸,压低了声音,满脸委屈地诉苦。

“主公……您看我这张脸,为了您的体面,下官可是……可是受了奇耻大辱啊!您可得为下官做主!此番皮肉之苦,使君当有所抚慰才是!”

刘靖的目光越过他那张滑稽的脸,扫视了一圈他身后那些同样衣衫带尘、甲胄上还带着泥浆,却个个精神抖擞的玄山都甲士,随即朗声一笑,声音清晰地传遍全场:

“此行所有将士,赏钱加三倍!!”

“吴司马劳苦功高,另赏百贯,以慰‘皮肉之苦’!”

“谢主公!”

二百玄山都甲士闻言,齐声怒吼,声震云霄!

士气之盛,让围观的百姓无不动容。

闻言,吴鹤年大喜过望,急忙说道。

“为刺史分忧,乃下官分内……”

他话还没说完,脸上的笑容便猛地一僵,随即倒吸一口凉气,疼得龇牙咧嘴。

这一笑,不偏不倚,正好牵动了嘴角的伤口。

他心中顿时把崔家那帮小娘皮骂了个底朝天。

一个个看着香香软软,弱不禁风,下手是真他娘的狠啊!

那棍子是实心的吧!

也多亏了木棒上都绑着厚厚一层红绸缎,没见血,只是皮外伤,不伤筋骨。

否则他这张老脸,今天非得交代在丹阳不可。

其实,这事也怨不得别人。

狗子早就提醒过他,可他偏不听。

在他看来,自己乃是堂堂名士,代表的是刘刺史的脸面,岂能如市井无赖般冲撞?

当昂首挺胸,以礼相待,方显大将之风。

结果,他推门而入,那句“在下吴鹤年,奉刺史之命……”

的场面话还没说完,迎面而来的就是一片棍影。

他当时就懵了。

反观狗子,那才是真正的“经验丰富”。

就在吴鹤年推门的那一刹那,狗子已经双腿微屈,门开的瞬间,他便低吼一声,双手死死护住后脑勺,腰杆一弯,整个人如同一颗出膛的炮弹,闷头就往里死冲!

那些女眷的棍棒“砰砰砰”地砸在他背上,发出沉闷的响声,他却不管不顾,硬是在棍棒的丛林中,杀出了一条生路,直奔终点——新妇所在的梳妆台。

等吴鹤年回过神来,也学着抱头鼠窜时,黄花菜都凉了。

他一个人,承受了至少七成的“火力”。

刘靖的目光越过众人,最终落在那辆极尽奢华的马车上,即便以他两世为人的心境,此刻心头也不由自主地涌起一股难言的激动。

一名满脸喜气、打扮富态的喜婆扯着嗓子,高声唱喏。

“吉时已到——!新妇落脚——!”

下一刻,车帘被一双纤纤素手缓缓掀开。

一抹天青色的嫁衣先映入眼帘。

嫁衣以最上等的蜀锦裁制,在午后的日光照耀下,锦缎上用金银丝线绣出的、栩栩如生的凤凰祥云图纹,仿佛在缓缓流淌,与刘靖身上的赤红喜服交相辉映,正是唐时最高品级的“红男绿女”之配。

随着车帘越掀越高,那袭华服的全貌与它主人的身姿一同显现。

她端坐其中,身姿笔挺,纵然是在微微摇晃的车厢内,依旧稳如山岳,每一个细节都尽显百年世家最严苛的礼仪教养。

一张精致的合欢团扇,遮住了她大半的面容,只留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与一双流转着光波的眼眸。

那双眼眸,大而灵动,清澈得仿佛能倒映出刘靖眼中的惊艳。

其中,有初见陌生夫君的羞怯,有对未知前途的一丝忐忑,更有一份激动。

所有的情绪交织在一起,让这双眼睛拥有了摄人心魄的魔力。

眼波流转间,眉心处那朵用金箔、云母、珍珠粉精心点缀而成的牡丹花钿,折射出璀璨而温柔的光华,与她白皙如玉的肌肤相互辉映,更添几分雍容华贵。

满头如瀑的青丝,被细致地梳成高耸繁复的盘桓髻,其上所戴的九翟凤冠,珠翠摇曳,流苏轻颤。

随着她每一个细微的呼吸,那些以金丝打造的凤鸟步摇与珍珠挂饰,都会发出一阵极轻微、却又无比悦耳的“叮铃”声,仿佛仙乐。

她并未如寻常新妇那般盖着红巾,而是以扇遮面,这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的姿态,反而比完全的遮蔽,更引人遐思,更具一种呼之欲出的动人之美。

雍容大气,风华绝代。

车内的崔莺莺,也透过团扇的边缘,看到了马车旁那个身着喜服的男子。

是他。

两年不见,他褪去了所有少年人的青涩,身形愈发挺拔如松,眉眼间的锋锐与威严,仿佛能穿透人心,让人不敢直视。

可那双看着自己的眼睛里,却带着她所熟悉的温和。

两人目光交汇。

周遭数万人的山呼海啸,震天的鼓乐,在这一刻仿佛都已远去。

时间凝固,一眼万年。

在这般乱世,两年多的光阴,足以发生许多事,却磨灭不掉刻在骨血深处的思念。

那思念非但没有随着岁月流逝而变淡分毫,反而在日复一日的思念中越发醇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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